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济南召开
3月30日下午,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传达了省政府领导对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通报了2015年度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的有关情况,并就规范完善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有效集中起行政复议职权,保障了行政复议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普遍设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增强了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效提升了行政争议化解水平,一大批行政争议在行政程序内部、在基层得到了实质性化解。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走在了全省前列,形成了先发优势。
会议指出,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如思想认识不到位、配套措施不完善、工作机制不衔接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改革成效造成了一定影响和制约,必须进行不断地规范和完善。
会议要求,省直部门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新观念、主动作为、破除瓶颈,打通复议体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把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各项要求切实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方向。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要求和规定,除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国家安全机关以外,省直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单位均不得再行使复议职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正确引导群众行使复议权利。各部门要抓紧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修改和完善,统一告知行政复议救济途径,并注意搞好工作衔接。三是加强交流协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省直各部门切实担负起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认真履行复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法制办要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作用,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孟富强,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朱晓峰,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