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文化系统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25.04.2016  19:02

  为加强文化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全省文化系统依法行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要求,省文化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文化系统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近年来,我省文化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部署,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其他法律事务处理工作,为文化系统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全省文化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新任务、文化行政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职能要求不相适应。为此,省文化厅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一是与山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签署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全面实施厅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二是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省、市、县(市区)三级文化行政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形成政府法治人员、法律专家、律师共同参与的文化系统法律服务体系,力争两年内实现全省文化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并要求各级文化行政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和合同行为法律审查、有关法律事务处理,提高文化系统行政决策、管理能力、服务能力、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推进文化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