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和省环保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8月19日上午,省检察院和省环保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和政府部门首次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新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情况,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介绍了环保部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的有关情况,省检察院通报了5起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典型案事例,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二处和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回答了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李建新指出,今年5月,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对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6月19日,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参加座谈会,就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23日,省检察院、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全省检察机关在环保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等手段,狠抓任务落实,依法规范推进,确保了专项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06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普通刑事犯罪案件23件26人,批准逮捕17件26人,提起公诉10件15人,立查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环境安全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偷排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抓住我省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的有利契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这个重点,稳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正确履行生态保护职责,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董秀娟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开展全省环保大检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主动与检察机关对接,建立完善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长效机制,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077家,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438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4092家,关停取缔企业1896家,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4262起,处罚金额2045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15起。各级环保部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依法履职,严格遵守山东环保系统“五项禁令”,全面公开环境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等信息,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程序,规范环境执法监管活动,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用足、用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后督查、案件移送等执法监管手段,做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效能和职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