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 机动车环检不会取消但要规范

22.10.2015  11:29

    □记 者 王亚楠 

  通讯员 薛 梅 王静雯 报道

 

  本报济南10月20日讯 前段时间,济南机动车尾气检测被爆出现违法违规操作情况,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取消环检”呼声高涨。在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就为什么要坚持机动车环检及下一步我省将如何规范环检运营,回答了记者提问。

  谢锋说,近年来,雾霾天气频繁出现,在大中城市,机动车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济南环境空气中PM2.5(细颗粒物)有15%来自机动车,排第四位,与工业生产所占比例差不多。山东是机动车保有量大省,居全国第二位,2014年底约为1400万辆,山东“治气”,必须要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机动车污染防治包括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两方面。源头控制,一是加强新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把新车出厂关;二是提高燃油品质,配套供应合格的车用燃油。机动车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发动机会老化,尾气处理装置的处理效率会降低,而且有的车维修保养不及时,这时机动车尾气就容易超标,因此必须进行末端治理。末端治理措施主要有两个,一是强制性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等高污染车辆;二是开展环保检测,促进车辆正常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减少尾气排放。

  谢锋说,一般来讲,大部分车主不太关心自己的车辆排放是否达标,不会主动维修,在这种情况下,开展环保检测很有必要,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下一步,山东将切实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行为。目前,各市环保局正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环检线开展自查,凡存在修改参数、模拟软件等功能,可用于检测数据造假的,必须停检整改,性质严重的依法取消环检资格。同时,要求各机动车环检机构、环检设备生产商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开展检测,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检测数据造假,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违反承诺的,自愿退出山东机动车环保检测市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检测的,责令停检整改。对造假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报道链接: http://paper.dzwww.com/dzrb/content/20151021/Articel03004M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