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签认制”

09.12.2014  17:39

  12月8日起,福建全省范围内实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安全企业“签认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文规定,凡福建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申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同时,还要签署《福建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承诺书》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对“遵法守规,至诚至信”、“依法生产,确保安全”、“严格管理,履行义务”、“加强自律,规范行为”、“接受监督,承担责任”等五大事项作出承诺。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签认制”,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增强企业责任意识,进而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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