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强化食品市场监管
20.01.2015 12:34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近日,章丘市工商局按照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座谈会部署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2号)要求,认真梳理职责内监管事项,强化食品市场安全监管。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受理食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加强对食品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支持食品企业兼并重组,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工商登记信息的综合分析利用,密切关注食品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情况、新亮点、新热点,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投资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强化对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大众传播媒介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打击广告虚假宣传,严厉查处广告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推销产品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为特定功效做证明等行为。
三是充分运用商标监管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加大对食品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防范与规制力度,强化食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加大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傍名牌”等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12315信息网络体系,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难点,妥善解决涉及工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食品消费纠纷,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切实发挥好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方面的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对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投诉,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提出建议。
五是营造诚实守信经营环境。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加强对食品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按时进行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规范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切实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食品市场主体守法自律意识,通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等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引导食品市场主体培育良好商业道德,凝聚诚信文明经营“正能量”,提升“诚信章丘”建设水平。
六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在发挥好工商自身职能的同时,主动加强与食药、质监、卫生等相关职责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消除监管空白,确保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合力。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0.01.2015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