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多部门参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

13.10.2014  12:31

        为保障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顺利实施,9月24日下午,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章丘市在龙泉大厦设立分会场,章丘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斌,市法制办主任王锋,章丘市工商局局长、党委书记高伟出席,章丘市发改委、经信局、金融办等20余家单位及20个乡镇街道参加会议,章丘市工商局积极组织各科室、工商所负责人及企业注册局全体同志参加。
        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国务委员王勇、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对《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山东省、济南市又分级召开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强调。
        会议指出,要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会议强调,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设立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建立部门间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更好地发挥社会和市场的监督作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
        为了在条例实施上提供人员、舆论支撑,章丘市工商局便在单位内部组织了系统培训,使干部职工尽快熟悉、掌握条例内容,提高业务操作能力。同时,注重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集中培训、电话答疑、上门走访、法制宣传、分发材料、发布公告、悬挂条幅等方式,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倡导企业积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义务,共同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