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贼盗铁管铁窗将同伙砸成重伤

23.12.2014  11:32

近日,从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某过失致人重伤一案。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案件中的被告人与被害人原本是结伙盗窃的“好拍档”。


  2013年7月27日夜,黄某与李某二人密谋后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窜到从化市鳌头镇人和小学围墙外,趁夜深无人,意图实施盗窃。二人分工合作,黄某徒手翻墙进入围墙边宿舍楼二楼工地走廊处,将放置在工地上的废旧排污铁水管和铁窗搬起然后抛出围墙外,再由围墙外的李某接应,将赃物搬上摩托车。

  在二人的配合下十几条铁水管很快就成功转移了。正当黄某“鼓足干劲”继续扔铁窗时,铁窗击中其同伙李某的颈部。黄某将李某送到医院后,还惦记着那批铁管铁窗,于是黄某即返回作案现场外,将十多条铁水管和一个铁窗运到废品站卖掉,卖得170块钱。

  经鉴定,黄某、李某的盗窃所得铁水管和铁窗的价值较小,尚未达到盗窃罪的入罪标准,故司法机关未就盗窃事实部分追求二人的刑事责任。但李某的伤情构成了重伤,黄某主观上具有过失,故从化检察院以黄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将其诉至从化法院。李某同时向从化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黄某就其过失伤害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案件经审理后,从化法院以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同时赔偿8万余元给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