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降低CT等检查费 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30.11.2015  19:26

  30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改办、省物价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对《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做了解读。据介绍,在山东医改过程中,将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专家诊疗费、手术费等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下一步还将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今年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疗费和康复、种植、生殖、中医、眼科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

  山东医疗机构将提高专家诊疗费、手术费,降低CT、磁共振检查费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中提出了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的10项任务,其中包括,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降低的费用全部用于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确保医保支付政策与价格调整政策相互衔接、配套联动。

  山东省物价局副局长王海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要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这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80%部分,要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药品取消加成与调整价格要同步进行,应补尽补。

  王海明说,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患者负担不增加的总体要求,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引导医疗机构由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方向发展。重点提高专家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此项工作将与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工作同步进行,一并出台方案。

  山东将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权限放至县级

  王海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省下一步还将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扩大医院定价自主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外的医疗服务价格将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今年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疗费和康复、种植、生殖、中医、眼科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放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试行价格。

  王海明说,我省还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改革。将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权限下放一级,由省、市两级管理改为省、市、县三级,激发县级公立医院活力。总结按病种收费和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按病种定价范围,建立按项目、病种、人头、服务单元等多种方式相互补充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2016年按病种收费的数量不少于50个,到2020年不少于2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