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11.11.2015  11:50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全日制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审评认证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际工作专业、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适应。硕士、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职称、工作经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

职位编号

岗位

名称

所学专业方向

工作经历

招聘 人数

1

药品审评

药学、医学及相关专业

有一定药学研究、临床或临床药学工作经历。

15

2

药品生产认证

药学及相关专业

有一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5

3

医疗器械审评

医疗器械、医学及相关专业

有一定医疗器械研究或临床工作经历。

10

4

医疗器械检查

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

有一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2

5

办公室职员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及相关专业

具有文秘等办公室工作经历。

3

  二、招聘事宜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

  应聘人员从现网站或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pharmacovigilance.org.cn),下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并传真至0531-8856236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素质面谈与专业能力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四)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核体检。重点考察应聘者在原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劳动关系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按济南市企业职工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符合条件的合同制人员可按照有关政策参加中心编内人员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邮编:250014。

  招聘工作联系人:王继锁、黄传海

  联系电话/传真:0531-885623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