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粮食十二连增后的三重隐忧 土地流转非粮化困局待解

19.12.2014  13:04

  今年以来,山东省粮食生产总量达到919.32亿斤,实现了历史上首次“十二连增”,也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保持连续十二年增产的省份。连年丰收的背后,是山东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受水土资源约束等诸多因素影响,在高基数、高平台上,山东粮食实现继续丰产仍面临多重挑战。

   粮食生产粗放

  启动耕地质量提升试点

  入冬后,浇“上冻水”是农民种上冬小麦的惯常做法。12月14日,在高青县常家镇台李村一块麦田里似乎正在进行着一场浇水比赛:这边一个农户用的是“小十二”(12马力小型拖拉机)+水龙带,水龙带蜿蜒几十米;那边是丰饶粮食合作社的大功率抽水机,水跑的是水泥沏筑的“高速路”,比赛结果显而易见。

  在对待土地的态度上,丰饶合作社讲究养地。理事长李洪武介绍,秋种时,他们先用玉米联合收割机将秸秆打碎还田,每亩地施一方土杂肥,再施二胺、尿素。而一般农户的做法则是不用土杂肥,“洋化肥”当家。对土地的态度不同,种田效果就不一样。今年李洪武的玉米单产600多公斤,比普通农户高出几十公斤。

  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分析认为,多年来,我省大部分地区一直采取旋耕的方式进行整地,耕作层越来越浅,犁底层越来越坚硬,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不强,影响了作物抗逆生长能力。同时,随着秸秆还田面积的逐年扩大,深耕深松措施又跟不上,使得大量粉碎过的秸秆集聚于土壤表层,对提高粮食播种质量极为不利。

  多年来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过量使用,有机肥使用不足,土壤板结现象较为严重,有机质含量偏低,难以满足高产稳产需要。专家认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粮食生产目前仍处于靠化肥农药和大水漫灌提高产量的粗放生产阶段,这种增产不可持续。

  今年,我省启动实施了耕地质量提升计划试点工作,今后将陆续开展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重金属污染修复、地膜污染防治、秸秆肥料化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六项工程,用于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连片高产创建

  抓住大户这个“牛鼻子”

  今年我省建设高产创建田660万亩。据测产,今年全省408个小麦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606.5公斤,高出全省小麦平均亩产203公斤;全省337个玉米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646公斤,高出全省玉米平均亩产219公斤。省委农工办原副主任刘同理认为,近年来,资源环境要素崩到边缘,高产连片创建由村、乡扩展到县,成为增产的关键因素。

  然而,在高青县农业局副局长杜作忠看来,推动高产创建的工作中遇到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种粮积极性。

  张书光每年都是农忙在家种田农闲外出打工,在高青县黑里寨沙里村种田的日子满打满算三个月。“粮食多打几百斤、少打几百斤,对咱来说无所谓。我打工每月有3000多元的收入,顶种地一年。”记者采访发现,像张书光这样对土地持“无所谓”态度的不在少数。

  杜作忠说,打工的不指望种田,在家种田的留守妇女和老人积极性也不大。坚持种田的,多是怀有一种土地情结,粮食打多打少不是很计较,种地老套路,对县里主推的新技术新科学接受能力较差。

  此外,现有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对农民种粮的激励作用也在逐渐减弱。拿小麦良种补贴政策来说,2003年开始试点时,每亩10元的补贴标准占当时小麦种子亩成本的近70%,如今这个标准仅占到30%多。

  杜作忠说,下一步,县里将着力培育发展农场主及种粮大户,“抓住了他们就抓住了粮食增收的‘牛鼻子'.”

   稳定播种面积

  需让经营主体有利可图

  记者对比国家统计局去年和今年的粮食产量公告发现,我省粮食今年播种面积为11160万亩,比去年的10941.9万亩增加了218.1万亩。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鲁波分析,我省粮食播种面积这几年之所以能逐年增加,与棉花种植效益下滑、种植面积萎缩关系很大。但是,这种此增彼减的变化是不稳定的。而更大的不稳定,在于土地流转“非粮化”倾向。

  “无论农场主、农业合作社,多数追求的是土地的高收益。论收益,种植粮食肯定比不了种植蔬菜、苗木。”高青县农业局农经站站长韩凤云坦言。省农业厅厅长王金宝跟记者多次表示,近年来,随着农资价格、生产作业环节和人工费用等生产成本的不断上涨,种粮效益非但没有提高,而且总体还是一个下降的趋势。2013年我省小麦、玉米两季每亩纯收益仅为349元,再加上125元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补资金,一亩粮食的净利润也就470多元,还比不上农民一个星期的打工收入。

  几个数字可窥稳粮面积存在的巨大压力:省农业厅调查,2013年我省农业产业化组织中,粮食产业化组织只有16%;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从事粮食产业的仅占17%;刘同理调研发现,流转的土地种粮比例不超过30%.

  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原有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等归属由承包农户与流入方协商确定,新增部分应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刘同理建议,各地政府一定要引导价格适当的土地流转,既要高于流转前的收益,使承包户有流转的积极性,也要考虑农产品生产成本,使经营主体有利可图,尤其是让经营粮食生产的经营者有账可算。(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