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7级高中生:音乐、美术课高三也不能停
我省从2017级学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为更好地实现课程、教学与高考改革的衔接,省教育厅日前引发《山东省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音乐、美术三个学年都必须开设。体育与健康三个学年每周必须开设,应提供模块供学生选择。
《意见》指出,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I、选修Ⅱ三类课程构成。必修课程由国家统一设置,学生必须全部修习,打好共同基础,促进全面发展。必修模块学习顺序可根据学校教学情况适当调整。
选修Ⅰ课程由国家统一设置,学生必须从中选择相应模块修习,满足学生升学就业基本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选修Ⅱ课程由国家在必修与选修Ⅰ基础上设置的拓展、提高、整合性课程和地方或学校开发的课程组成,学生按照需要修习,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特殊需要,促进学生特长发展。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规定课程,以及地方或学校开发的课程。
音乐、美术三个学年都必须开设。体育与健康三个学年每周必须开设,应提供模块供学生选择。
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学时的学习并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修Ⅰ课程不少于42学分,选修Ⅱ课程(含各学科课程标准中选修Ⅱ模块、专题教育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参加夏季高考的学生应修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必修和选修Ⅰ课程学分,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中选择3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修满必修和选修I课程学分,还可选择其他学科感兴趣的模块进行修习;参加春季高考的学生,可修满技术学科的必修和选修I课程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实施。考察探究活动6学分,以研究性学习活动、研学旅行、野外考察为主,学生至少应完成2个课题或项目。社会服务活动5学分,以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为主,三年不少于25个工作日。职业体验活动4学分,以军训、学生发展指导为主,其中军训1学分、学生发展指导4学分(含选修Ⅱ中的1学分)。党团教育活动1学分。利用课外时间安排活动原则上不超过综合实践活动总时间的三分之一。
选修Ⅱ课程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高一年级开始安排。各学校要确保高二全学年和高三学年第一学期,每个学生每周至少有2个学时的选修Ⅱ学习时间。要积极开设好校本课程且每周安排不少于1学时。选修Ⅱ课程(含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考核,由学校自主实施,其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作为地方课程纳入语文学科学业水平合格考试。
各学科必修模块为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范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范围为必修模块和选修Ⅰ两部分。
按照科学安排各学科教学和学完即考的原则,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5个学科最早可在高一下学期末开始参加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等4个学科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时间不得早于高二上学期;技术类课程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时间不得早于高二下学期;体育、艺术等科目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时间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意见》要求规范教学进度安排。各地要监督学校做好普通高中教学进度安排,周教学时间总量严格按照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安排,不得随意增减学时总量,尤其要开好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规定的专题教育课程。严禁随意压缩授课时间,延长考试复习时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