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将“横到边、纵到底”
记者从山东省审计厅获悉,我省将把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领域从以经济监督为主,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及党的建设等领域全面辐射,尽快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经济责任审计体系。
据统计,2014年以来,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全省共审计6718名领导干部,其中市厅级300多人次,县处级1500多人次,乡科级4000多人次;促进增收节支88.8亿元,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341.43亿元,其中应由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的违规金额44.21亿元、负主管责任的违规金额766.1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9600多条,参考审计结果,有4081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得到肯定或提拔使用。
今后,我省将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和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同步审计由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拓展到省管高校、科研院所党委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以及省管国有企业决策层和管理层主要负责人。
据了解,我省将开发建设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按照审计对象职能、权限确定审计方式和频次,既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中央确定的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两项基本制度,逐步提高任中审计比重,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实效,真正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有深度地审计监督全覆盖。
审计成效关键看落实,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深入推进通俗化,力争审计报告看得懂、用得上。日前召开的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上,明确提出将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视成果与审计成果的综合运用,实现巡视与审计工作的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同时,我省将加快探索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核范畴,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定期考核、奖惩重要依据的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