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纳税人缴纳税款不用再跑动跑西 网银就能办

05.03.2017  22:07
  3月3日上午10时,济南槐荫吉尔联食通欧诺爱烘焙坊李静在办理网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时,成功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税款101.45元,这是山东省国税系统首笔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的税款。

  



  据悉,这是山东省国税局在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推出的44项便民办税新举措中的重要一项,也是“互联网+税务”在现实生活中惠及民生的一次有效创新探索。从3月份开始,此项服务已在济南、潍坊、泰安等三市试点运行,目前已支持网上代开发票等业务,下一步将陆续在全省推广,并将逐步扩展到日常申报等业务。

  



  以前,纳税人在缴纳税款之前,需要先到税务机关领取纸质的“缴税三方协议”,到开户银行维护协议信息后再到税务机关签署网上缴税协议,需多次往返,且只能通过银行绑定账号预存金额缴纳税款。就代开发票业务来说,虽然省国税系统2015年就实现了网上填写提交代开发票业务申请,但由于缴税划款方式的限制,纳税人提交申请后,还必须到办税服务厅前台或自助办税终端进行刷卡扣款。数据显示,仅2016年12月,山东省国税系统就受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86191户次,开具发票近30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