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提出网站履行主体责任八项要求

18.08.2016  08:34

  1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召开专题座谈会,就网站履行网上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八项要求。

  八项要求明确,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要建立总编辑负责制,总编辑要对新闻信息内容的导向和创作生产传播活动负总责,完善总编辑及核心内容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考核与退出机制;发布信息应当导向正确、事实准确、来源规范、合法合规;提升信息内容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新闻发稿审核系统,加强对网络直播、弹幕等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上线的安全评估。此外,网站还应严格落实7×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跟帖评论管理制度、完善用户注册管理制度、强化内容管理队伍建设、做好举报受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