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网络商品抽检手段 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创新网络商品抽检手段 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山东省工商局2016年网络服装质量抽检前期处理初见成效
2016年10月,山东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网络交易服装类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在淘宝、天猫、京东、韩都衣舍、银座、利群等省内外6个网络交易平台抽取了外套、裤子、内衣和床上用品等4类商品50组。
为了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确保此次网络服装抽检工作取得扎实的效果,山东省工商局在本次网络抽检第一阶段买样工作结束后,强化三项措施,优化工作流程,立即组织开展了现场检查和前期处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强化现场检查。山东省工商局明确要求,网络服装完成抽样工作后,各市局要直接或指派县级局直接将《抽查检验通知书》送达给属地网络交易商品经营者。在送达通知的同时,对经营者的三类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一是对经营住所与网页公示的信息是否一致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对被抽检商品的进货量、销售量和库存量与网页上公示的信息是否一致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对经营者票证账簿、电脑记录进行重点检查,固定相关证据,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二、强化前期处理。根据送达告知和现场检查情况,区别四种情形,强化前期处理:一是对于经营住所已变更且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令经营者更新经营网页营业执照公示信息;二是对于经营住所已变更,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令经营者限期登记,并更新经营网页营业执照公示信息;三是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按照工商总局第68、69号令进行处理;四是对于网页上公示的进货量、销售量和库存量等信息与实际不相符的(含隐瞒库存、拒不提供库存地点),按照涉嫌虚假宣传进一步调查。
此次网络服装类商品抽检涉及经营者33家,截止11月25日,工商部门实际送达并现场检查27家,其中责令4家经营住所已变更的经营者限期变更登记并更新网页上的营业执照信息;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经营者6家,其中2家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