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与环保分局首度联合追缴行政处罚罚款

23.12.2015  18:00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近日,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与环保分局首度联合开展了追缴行政处罚罚款的行动。

  针对部分企业不按时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现象,罗庄区检察院对罗庄环保分局发出了《罗庄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根据该建议书的要求,罗庄环保分局对企业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及加处金额一并下发了催告通知书,促使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经过联合行动,催告书中的罚款全部追缴到位。 

  此次首度联合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也正式形成了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环境保护的联合机制,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作用,为密切检察机关与环境监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开创了良好的局面。 

  今后,罗庄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联系,努力提高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能力,破解环境保护发展的制约因素,推动罗庄环保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