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整治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聊城市住建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务实为民”理念,强化源头治理、动态监控、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加大上访投诉问题协调解决力度,有力的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全市办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251起,涉及拖欠金额约计6431万元,涉及农民工6323人。受理市长热线及12319城建热线转办案件206份,已协调完毕并回复,截至目前,投诉问题基本能够及时顺利解决,没有导致新的不稳定集体上访事件。
分工联动,落实责任,及时高效处理拖欠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协作,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的要求,市住建委主动与市信访办、应急办、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建立了有效的分工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应急处置预案,通过部门合作确保社会稳定。不断加强拖欠受理网络构筑,畅通信息渠道,利用聊城市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和12319城建热线收集拖欠信息,并及时转到市清欠办办理。形成了市清欠办现场受理和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及城建热线共同受理,市清欠办集中解决,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和城建热线跟踪督导,反馈办结信息的网络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清欠效果。坚持“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清欠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专职和兼职的方式,确保各种情形下清欠工作人员的及时到位。对拖欠投诉采取首问负责制度、一次告知制度,做到有投诉、有答复,并保证方便农民工解决问题,树立服务意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
标本兼治,启用一系列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制度。2004年4月开始,在全市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全面推行,并在招投标源头上严格把关,各级监察部门严格监督,凡没有清欠办签发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一律不能参加新项目的招标、投标。二是建立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新开工项目在开工前,建设单位要按承包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缴纳工资保证金,存入工程所在地财政专户,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可以及时用工资保证金解决。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见面制度和按月发放制度。为保证不再形成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行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拨付工程款与施工企业兑付农民工工资见面制度,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部门在拨付工程款的同时,监督兑付该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并要求施工企业按月发放,做好记录。由市清欠办检查落实情况后出据“该企业已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的书面证明。凡是没有市级清欠部门出据验收合格的建筑业企业,一律不得参与评奖获优,其资质升级、增项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四是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市住建委每年进行建筑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活动,从多方面促进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开展: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和假招标问题,确保每个工程项目都在监督监管范围之内;综合整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防止包工头截留或携款逃跑;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严格落实合同用工制度,防止非法用工行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
重点监控,积极防范突发事件发生。不定期的对全市建设工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拖欠数额大、清偿难度高、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项目和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督办。在积极处理问题的同时,对其负责人、民工班组长和有滋事苗头的个别人员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各方协商拟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全程跟踪落实过程,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张庆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