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仨员工联手盗窃汽配厂配件 分工明确四次偷百余个
水母网9月5日讯(YMG记者 王梓蓉 通讯员 李宇航 赵彦铮) 俗话说,家贼难防。烟台福山某汽车零部件厂3名员工,凭借各自在工厂的不同分工和熟悉程度,竟组成盗窃作案团伙,光天化日之下实施盗窃,结果被巡逻民警抓了现行。
钻工厂漏洞联手盗窃汽车配件
8月22日下午5时许,福山分局福新路派出所巡逻民警在辖区一处建筑工地内,发现一处沙堆后有几名可疑人员正在忙着卸货。民警当即上前盘查,发现现场人员神色慌张,回答问题前后矛盾。随后,民警将有关人员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据三人交代,他们是福山某汽车零部件厂的员工刘某、李某和王某。从今年6月份起,三人先后四次从公司仓库中盗窃配件,前三次都选择半夜盗窃,唯独这次在光天化日下盗窃被抓。
原来,该汽车零部件工厂生产出的汽车配件,先由铲车司机运输到另一处仓库,该仓库距离加工厂有一段距离,运到仓库的配件再由货车司机拉到负责配送的物流公司。据刘某交代,他在该汽车零部件厂当铲车司机,每天负责将配件运输到工厂外的仓库,再由货车司机运走。在工厂工作3年时间,刘某发现厂内监管并不严格,由于没有相关负责人清点配件数量,刘某即便将部分货物偷走,仓库也不会有人发现。
在一次聊天中,刘某与同在工厂开货车的41岁的李某“一拍即合”,准备偷点配件卖。王某是车间班长又与刘某关系较好,得知刘某要大干一场后,王某表示也想加入他们一起偷窃。
“前三次都是半夜作案。”刘某告诉记者,他们三人各有分工,从今年6月份到8月份,两个月作案四次。前三次三人顺利偷走54个汽车配件,然后卖给某物流公司的姜某。
四次作案偷走100多个配件
“前3次作案都很顺利,第4次便大意选择白天‘下手’。”经审讯,3人交代,为了不被人发现配件缺失多,他们前三次每次只偷18个配件,并不敢拿多。连连得手后,3人有所大意,第四次作案选择在白天,一次便盗窃配件约50件,几乎是前3次作案的总和。
8月22日下午,李某将工厂大货车直接开到某建筑工地内,看到有一处小沙堆,3人感觉比较隐蔽便选择在此作案。没想到,被巡逻民警发现。
巡逻民警孙良元告诉记者,由于他常年负责这片辖区,太熟悉周围工厂的情况,当看见这家工厂货车在此卸货,就感觉情况“不对劲”。
孙警官表示,该工厂不应该在这里卸货,而且卸货人员特意选择一处沙堆后面,感觉像是在隐蔽什么,于是上前将三人一并抓获。
据刘某交代,他们先后四次从工厂内盗走100余个配件,前三次配件均卖给姜某,涉案价值2万余元。目前,盗窃嫌疑人刘某、李某和王某已被分局刑事拘留,销赃人员姜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