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育龄女教师较多 中小学最多可扩编5%

17.04.2016  09:19

    15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5%的比例增加教师编制。

    自开学以来,济南一热点学校校长一直为补充教师的事情奔波。“学校女教师居多,尤其是30岁左右的年轻女教师较多,我之前一直担心女教师会扎堆生育,特别是以前不符合二孩政策的,现在也开始考虑或者准备生二孩,有的早早就来请假,下学期要回家休产假。”该校长告诉记者,过年回来,先后有4位女教师递交产假申请,预产期多在今年下半年,其中3人是生二孩。记者曾调查,一所中学的一个年级教研组里10多名女教师,3个都想要二孩,如果她们扎堆怀孕,那么这个学科正常的教学会受很大影响。

    接下来,校长们就不用再为这事那么犯愁了。新发布的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编制标准,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5%的比例增加教师编制。也就是说,如果一所学校有100名老师,育龄女教师较多,可增加5个编制名额。一教育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济南市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女教师所占比例已高达80%以上,今后一孩与二孩重叠,学校教学会造成一定压力,此政策的实行,将能缓解今后老师要二孩,课没人上或找代课老师的问题。

    意见还提出,山东将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在现有标准基础上,中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小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