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六企业登全省环保“黑榜”限本月底前整改落实

15.10.2014  13:23

  省政府日前通报2014年第二次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检查发现71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20家企业存在未批先建、自动监控数据造假等行为。其中,菏泽6家企业被通报。

  在今年6月至7月开展的本年度第二次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省政府组成6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住建厅、环保厅、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牵头,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部门参加。专项行动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题,围绕能源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整治、“黄标车”淘汰、机动车油品升级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

  在检查的189个工业企业中,71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有的治污设施未建成,有的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其中涉及菏泽3家企业: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国电菏泽发电厂。全省有20家企业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被通报,其中包括菏泽企业山东天佛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省有11家企业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被通报,其中菏泽天冠有限公司“榜上有名”。全省有11家企业因尚未彻底解决信访舆情反映环境问题被通报,其中包括菏泽企业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

  省政府通报要求,各地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10月31日前书面报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汇总后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