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山东“蓝繁”天数平均214.7天 PM2.5两年下降22.4%

12.04.2016  20:08

   中国山东网4月12日讯 (记者 姜瑞丽)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在济南召开,听取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情况的汇报。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山东“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14.7天,同比增加15.1天。

  山东省副省长张务锋在汇报中表示,省政府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建设生态山东的总要求,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新大气法和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管控,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

  据介绍,2015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76、131、45、41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7.3%、7.7%%、23.7%、10.9%;“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14.7天,同比增加15.1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29.9天,同比减少4.8天。

  此外,与2013年相比,2015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2.4%,完成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作者:姜瑞丽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