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第四次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

17.10.2014  12:56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4〕42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开展2014年第四次蔬菜水果
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定10月19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开展2014年第四次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工作。省厅研究制定了《2014年第四次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方案》(附后),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

  依法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专项监测,是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监测结果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被检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年度考核。各市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协助开展样品采集、前期处理等工作。

  二、要高度负责

  承担任务的检测中心要及时与抽样地农业部门联系,切实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抓紧组织抽样、检测。要确保抽样和检测工作科学、公正、及时、准确。

  三、要正确严肃对待监测结果

  不合格样品确认后,承担任务的检测中心要及时将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反馈到被检市农业部门和省农业厅。被检市收到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后,要立即查找原因,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和产品及时跟进监督抽查。未经省农业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不得将例行监测结果作为依法处罚依据。

  承检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一旦发现有违反监测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 系 人:张平

  联系电话:0531-67866093

  附件:2014年第四次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