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蔬菜目标价格保险 种菜赔本保险理赔
“蒜你狠”“蒜你贱”“姜你军”,白菜真的卖出“白菜价”……近年来,农产品价格,特别是一些蔬菜价格大起大落,犹如过山车,“价低伤农,价高伤民”的矛盾突出。
2014年11月,山东省物价局、农业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开始探索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农民将获得保险赔偿,以此来规避市场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首批选定大白菜、大蒜、马铃薯3个试点品种
受跟风种植、季节性变化、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某些蔬菜价格波动剧烈。据山东省物价部门统计,以大白菜为例,山东省大白菜12月份的价格比9月底下跌50%,同比下降约20%。
山东省蔬菜产量约占全国的14%,蔬菜商品量占全国的20%以上,其中70%以上销往省外,出口量约占全国蔬菜出口总量的1/3。但是,由于价格风险和种植收益的不确定性,抑制了农民发展蔬菜生产的积极性。
“虽然我国农业保险有一定发展,但是基本限于灾害险,像这种抵御市场风险领域的险种还有待开拓。”山东省物价局副局长董金文说,为将菜农的市场风险降至低水平,山东试点蔬菜目标价格保险,首批选定了大白菜、大蒜、马铃薯3个试点品种。
为啥选这3个品种进行试点呢?董金文解释,这是因为大白菜、马铃薯等大路菜都属于百姓餐桌上的家常菜,需求量大,也是山东省农民普遍种植的蔬菜。这些低端蔬菜价格保持基本稳定,既有利于保障普通群众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农民保持合理收益。
同时,通知还确定了滕州、金乡、泰安等3个市(县)首批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记者了解到,之所以选择这几个地方,是因为这几个地方种植大白菜、大蒜、马铃薯比较集中,比如,金乡县耕地87万亩,年均种植大蒜50余万亩。
据介绍,蔬菜目标价格是指参保蔬菜的保险价格,也称保单约定价或起赔价格。目标价格参照前3年参保蔬菜自然集中上市期间的平均生产价格(地头收购价)确定。保险期间内参保蔬菜平均生产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向参保户赔付价格跌幅部分。
参保户负担20%,政府补贴80%,保险期间限定为蔬菜集中上市期
按照试点方案,蔬菜价格由市场决定,保险经办机构按市场规则确定,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为确保数据的权威性、公正性,蔬菜目标价格、平均生产价格将由价格主管部门监测发布。
“考虑到试点示范以及蔬菜产业化、标准化发展的需要,山东将重点鼓励连续种植蔬菜两年以上、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自愿投保。”董金文介绍。按照通知规定,试点保费由各级政府补贴80%,参保户自行承担20%,省级保费补贴由省价格调节基金承担。随着试点规模扩大和农民参保积极性提高,将视情况逐步调低政府保费补贴比例。
3个首批试点品种的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如何定?按照试点方案,大白菜保险金额1100元/亩,费率10%,保险费110元/亩;大蒜保险金额2500元/亩,费率10%,保险费250元/亩;马铃薯保险金额800元/亩,费率8%,保险费64元/亩。各品种具体保险条款由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农户进行合同约定。
一份保险,会有保险期间。山东这次试点的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的保险期间限定在蔬菜集中上市期。董金文表示,这主要是因为这个时期往往会出现市场供应大幅增加,菜价明显下降,农民面临的价格风险最大,也容易出现“菜贱伤农”问题。比如,大蒜每年的集中上市期为6月至9月,这个阶段蒜价大都回落幅度很大。“保险期间限定在集中上市期,可更有效地帮助农民规避市场价格风险,保障基本收益。”董金文介绍说,对于上市季节性特点不明显的大棚菜,由于操作难度比较大,原则上先不纳入试点范围。
严肃查处以“替保”“虚保”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
此次山东试点中所要求的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具备农业保险资质,并自愿承办相关保险试点业务。各试点市(县)可以根据服务质量、基层网点建设情况、赔付情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本地的保险经办机构,并报山东省物价局备案。尚未建立县级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暂不得承办试点业务。
在省级保费补贴资金和拨付上,试点方案规定,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农户自交部分,由保险经办机构向农户收取;保费补贴部分,由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承保明细清单,向山东省物价局申请。山东省财政厅将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提供的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申请及承保明细清单,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保险经办机构。
“我们将加强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取消其承保资格。”董金文表示,坚决杜绝以“替保”“虚保”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的不法行为。另外,承保的保险经办机构还需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等内容,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
此外,山东省还要求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巨灾风险金制度,提高巨灾风险补偿能力。各级政府对开办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要积极支持其发展商业型保险,在政府招投标业务上予以优先安排,扶持其建立“以险养险”的补充机制,更好推动山东省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来源:山东三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