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上半年严惩行贿犯罪 立查县处级以上125人
7月29日至30日,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在烟台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上半年检察机关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36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5人。严肃查处环保政策落实领域职务犯罪17人。
严惩行贿犯罪,立查172人
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强迫交易、金融诈骗、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1至6月全省共批捕此类犯罪1642人,起诉2781人。查办民生、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160人;立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领域腐败案件96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420人,立查背后的监管渎职犯罪40人。
遏制腐败,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360人,其中大案140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5人,大要案率达86.9%。立查了山东省工商局原局长牛启忠、商务厅原厅长吕在模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从严惩治行贿犯罪,1至6月共立查行贿犯罪172人。
“下半年将始终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说,要坚决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特别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案件”,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严肃查办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金融证券、电力能源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侵吞、挪用国有资产以及利用手中权力进行利益输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
此外要高度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小官巨腐”职务犯罪,持续推进查办“村官”职务犯罪和国土资源、国企改制、支农惠农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要坚决打击行贿犯罪,严惩那些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十分恶劣的不法商人,运用行贿犯罪“黑名单”制度,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
严查环保政策落实领域职务犯罪17人
围绕保障生态山东建设,上半年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严肃查处环保政策落实领域职务犯罪17人。
下半年将继续开展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依法打击违法偷排、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严肃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备受关注。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高检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确定我省为试点省份。吴鹏飞表示,要按照试点方案要求,选取部分市级院和基层院,报经高检院审批后,认真组织开展试点。目前省检察院党组已经研究通过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实施方案》,报高检院审批后,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抓紧储备人才、熟悉公益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出庭职责、摸排成案线索,有力有序有重点地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创造可复制、供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健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完善相关立法打下坚实基础。”
山东是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吴鹏飞在研讨班上透露,目前各项试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顺利展开,淄博市院、淄川区院,聊城市院、阳谷县院试点准备工作稳步扎实推进。5月12日,中央批复了《山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省检察院根据中央精神,正在对《山东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