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持续组织开展“百名厅(局)长庭审观摩”体验活动 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工作目标,9月22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到省高级法院现场观摩了上诉人彭某等人诉某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案。全省17市分管副市长、33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125名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等共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庭审观摩培训活动,这是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第三次“百名厅(局)长庭审观摩”体验活动,也是我省历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人数最多的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观摩培训,对于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具有风向标意义。
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贯彻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的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承担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职责。作为2016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依法行政培训的一部分,这次“百名厅(局)长庭审观摩”体验活动,通过典型案件的警示和引领作用,有助于行政机关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法庭庭审流程和规则,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行政应诉能力水平,特别是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这对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庭审观摩培训结束后,许多行政机关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现场观摩体验,有助于我们了解法庭庭审规程,实现从不敢“出庭发声”到敢于“出庭应诉”的转变,把握法院审查行政行为所关注的焦点问题,面对面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和主动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觉性,这不仅能够切实增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实现定纷止争的目的,还能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一年多来,全省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激增,已经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达到了等量齐观的地步。下一步,省政府法制办将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负责、谁应诉,谁主管、谁出庭”的原则,切实履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包括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行政诉讼案件分析评估制度等在内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建设一支与行政应诉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人才队伍,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经费、装备、车辆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力度,加强监督考核,全面协调推进,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