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近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卫办发〔2015〕5号),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里关于安全生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了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要求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制度、机制和队伍三项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长效机制,为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加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加强行政值班值守及节假日期间门急诊医疗力量配备。积极推动“平安医院”建设,防止出现由于医患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二是着力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和监督执法工作,对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开展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三是着力加强消防、实验室以及高危场所安全工作。规范毒麻兴奋剂药品、有毒有害化学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致病微生物菌毒种等的使用和存放。加强对水、电、气、热以及建筑工地、电梯扶梯、氧气站、承压锅炉、高压氧舱等重点部位安全和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四是着力加强卫生应急救援处置准备工作。强化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卫生应急救援能力。
《意见》从五个方面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对本部门、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承担对下级卫生计生部门安全生产的业务指导责任。各卫生计生机构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工负责。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要依法设立治安消防、后勤保障以及医疗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努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业务熟的安全管理队伍。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三防”建设。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充分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进一步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坚决失职追责。各市各单位要开展长期性、拉网式的专项督导检查,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督查方法。严格责任追究,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重点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进行处理。五是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安全。建立积极主动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卫生计生改革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