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的通知

19.04.2016  18:27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生

普及游泳运动工作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教育局、财政局:

在省、市两级体育、教育、财政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我省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经过2014、2015两年省、市两级试点,取得了很大成效,全省共培训54140名中小学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16年为进一步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继续按照《2015年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以及组织领导和职责,认真抓好2016年普及游泳运动工作。

二、临沂、菏泽、德州、聊城、莱芜5市作为2016年省级试点市,仍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每市选取试点学校10所,每所学校按照培训8期、每期7天/40人制定培训方案,计划培训学生总数16000人。

三、2014、2015年已完成省级试点的十二市要根据各市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小学生游泳运动向县(市、区)的推广普及工作,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让每个中小学生都能有机会学会游泳。

四、省级试点市临沂、菏泽、德州、聊城、莱芜5市,仍然按照参训学生每人100元的标准,安排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每市32万元予以补助;已经完成省级试点的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威海、潍坊、滨州、济宁、日照、泰安、东营12市,安排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每市25万元予以补助,用作向县(市、区)推广工作补助经费;以上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争取同级财政部门支持或社会筹集。

五、各市要多措并举,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当地可用资源,全方位参与游泳普及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属地院校各游泳场馆,组织发挥大学生阳光志愿活动,要发挥游泳协会、俱乐部的作用,广泛开展游泳培训,既要体现游泳培训的公益性,又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做到有偿无偿相结合。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用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培训。也可安排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购买游泳培训所需的可拆卸简易游泳池等场地设施,以保证培训的开展。

六、全省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工作,将于2016年完成全部试点工作,从2017年开始全面铺开,进入常态化自主运行。有条件的市以可以纳入体育考试选择性科目。为督导好全省的游泳普及工作,省体育局、教育厅、财政厅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地活动进行监管督导。并视督导情况及时向市级分管工作部门进行反馈。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