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认真做好“斋月”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6月18日穆斯林迎来2015年伊斯兰教“斋月”。我省各地民族工作部门加强指导,周密部署有关工作,多举措确保“斋月”平稳有序。
淄博市民宗局组织人员深入清真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消除安全隐患。联合市、区伊协组织对清真食品进行排查,确保““斋月””期间清真食品安全。引导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抓好“斋月”期间聚礼活动的管理工作,规范宗教界人士讲经解经活动,积极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渗透,坚持伊斯兰教正道,自觉在政策法律范围内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做好信息研判。坚持“谁联系、谁负责”原则,落实领导干部挂包联系清真寺及谈话制度,充分发挥“区、镇、村、网格”四级防范体系作用,及时准确掌握相关动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烟台市民宗局“斋月”期间加强对清真寺重点场所的管理和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做好周密安排,召开专门会议,对“斋月”期间的场所安全、人员组织、重点排查、24小时值班等工作进行了分工,责任具体到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指导伊协调度矛盾纠纷调处小组的成员充分发挥调处作用,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穆斯林群众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及清真寺周边和谐稳定。
济宁市民宗局深入市伊协、清真东大寺等场所现场指导,突出各自不同特点,不断细化工作方案,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并开展实地演练。针对“斋月”正值夏季,食物中毒事件高发现状,联合食安、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组织对清真寺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重点检查清真寺电线、电器、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穆斯林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泰安市民宗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斋月”期间各项工作,成立了以市民宗局和寺管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斋月”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63坊清真寺进行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明确寺管会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重点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值班、信息上报和安全巡查制度,领导小组成员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置,确保“斋月”期间各项宗教活动依法、依序开展。“斋月”期间,还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临沂市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成立“斋月”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重点做好“斋月”期间、开斋节前夕的组织、协调、指导、调度、检查等工作,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对穆斯林群众特别是外来经商、务工穆斯林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开展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做好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
滨州市民宗局开展了“一次宣传教育、一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三个一活动,确保“斋月”安全和谐稳定。同时,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和渗透,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