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2016】:改革惠民生 让更多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经济发展关乎民生、民心。在经济新常态下,山东通过各项改革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让更多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2016年1—11月,山东从一般公共预算中拿出6310.59亿元用于民生支出,这占到了整个支出的近8成(78.6%),比去年同期提高0.82个百分点。
这一年,山东全省国家标准脱贫计划减贫75万人,省定标准脱贫计划减贫120万人,已经全部完成。
这一年,山东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全省城镇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95元和每人每年3806元,分别比去年提高23元和415元,城乡低保差距也在进一步缩小。
通过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国家扶贫线(2855元)以上,其中东部6市达到省定扶贫线(3402元)以上。
这一年,山东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实现了低保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发放全覆盖,全年发放生活补贴3.6亿元、护理补贴3.9亿元。
此外,山东全省慈善总会系统募集社会捐款8.2亿元,救助支出6.6亿元。惠及困难群众80余万人次。
老有所养是山东民生攻坚的重点。2016年,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养老试点,建成县级规划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5处、示范性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0处。
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服务体系,新增各类养老床位6.5万张,达到6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张;新增养老机构100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00处、农村幸福院2035处,分别达到3300处、4179处和9880处。
突出医养结合发展。目前,全省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3万张,达到14.4万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达到200余家。
就业方面,截至2016年11月,山东城镇新增就业113.5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3.19%,提前完成预期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5%,保持在4%的控制目标以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就业人数在增加,保障水平也在进一步提高。这一年,山东巩固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整合成果,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518.3万人、7200.7万人。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累计补偿325.1万人次、68.2亿元,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
首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提高6.88%,554万退休人员人均月提高190元。
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
较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同地区分别达到1000元、950元和900元。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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