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上高速虚报他人身份 90后男子被交警逮正着

13.10.2017  14:56

    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94年泰安小伙“假身份”被识破,无证驾驶借来的车辆,被淄博高速交警逮个正着。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4年小伙王某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月10日,淄博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正在S29滨莱高速淄博新区收费站外广场对过往车辆例行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J4E***的小型轿车在驶出收费站后看见前方有交警查车突然减速,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警觉。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其驾驶证、行驶证时,该驾驶员只出示了行驶证后,声称驾驶证和身份证都忘记带了。民警随即要求其口述身份证号码准备到执法站内,通过公安系统查验驾驶证信息。驾驶人很快说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该驾驶证信息状态正常,驾驶人姓名“林某”,很快仔细的民警发现驾驶人“林某”与该驾驶人长相出入较大,便问假“林某”,但他拒不承认,一口咬定他就是“林某”,民警只好当着假“林某”的面用系统上的联系方式给真“林某”打了个电话,铁证下,驾驶人“王某某”说出了事实真相,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后得知:该驾驶员王某某,系山东省泰安市人,当天跟朋友“林某”借了车,王某某从莱芜出发到淄博玩,刚驶出收费站就看见交警在站口查车,自己更是慌乱了“手脚”。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王某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