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更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完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人员信息的通知

11.12.2015  16:33

特急

鲁建建函〔2015〕7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根据住建部近期有关部署要求,省住建厅组织对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了调整更新,为加快熟悉应用和更好地与住建部中央数据库对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熟悉应用一体化平台更新调整内容

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近期调整更新了以下内容:一是在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增加了自动生成申请表和发证打印功能;二是将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环节的内部流程,调整为由建设单位提起施工图审查申请,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审查、上传有关信息生成打印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三是将合同备案环节中施工合同类型扩充为总承包、专业发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与其他各类合同一并由承包方提起备案申请。四是新上线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模块,在部分城市试点应用。

一体化平台线上更新工作正在进行,有关规定要求详见系统页面说明。使用通用版城市要加快熟悉更新调整流程要求,妥善做好协调衔接,确保按要求落实到位。自有平台对接城市,要尽快参照调整市级有关内容流程,提高各环节信息的完整性,为下一步市级平台验收做好准备。

二、迅速组织完善工程参建单位参建人员信息

住建部定于12月14日组织对全省一体化平台进行正式验收,为更好地与住建部中央数据库对接,省住建厅根据住建部要求组织对信息较为完善的部分工程项目进行了梳理,验收前亟需补充完善其各环节参建单位、主要参建人员信息。此类工程项目主要集中于使用通用版城市报送信息,目前已推送有关各管理账户(其余项目暂时隐藏,随后续业务办理逐步完善)。鉴于时间紧迫,请有关城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上线完善以下信息:

1.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环节。需明确项目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各单位主要参建人员;

2.合同备案环节。需明确项目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及各单位主要参建人员;

3.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环节。需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单位主要参建人员;

4.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主要参建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设计负责人、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至少包含4类专业)。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监理单位:企业负责人,项目总监。

上述有关参建单位及主要参建人员补充完善信息的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2月12日下午5:00前,请将推送亟需完善的工程项目信息补充完善到位,并将完善情况报省厅信息中心。

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87087191、15588886595。


附件: 参建单位及主要参建人员补充完善信息操作说明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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