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式执法≠商量着执法
说理式执法≠商量着执法
王也 王晓群
过去,一些税务人员在执法时,往往注重刚的一面,忽视了柔的一面,动辄采取强制措施而不注重思想教育工作。这样做的结果是被执法人口服心不服,甚至造成新的征纳矛盾。我们应当更新观念,让说理式执法成为税收征管的新常态,以化解消除矛盾,提升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进征纳和谐。
说理式执法的重点在“理”和“法”字上。用“理”来阐明观点,以理服人;用“法”来说话,按照法律办事,以法育人。因此,在说理式执法过程中,既要摆明事实,说透法理,又要听取辩解,说明事理,说通情理。
有时候,征纳矛盾的发生,是因为纳税人缺乏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对税务机关的处理不理解,主观上并没有抗法的意思。如果税务人员能把“法”和“理”讲清楚,让纳税人明白自己哪里违法违规了,会有什么危害后果,让纳税人知法理、明事理,他们是不会不配合,不接受的。只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群众的语言、浅显的道理,宣讲法律规定,就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推行说理式执法,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人员必须牢牢掌握税收法律知识,掌控涉税违法的基本事实,将事实及法律、政策等情况与纳税人说清、说明、说透,清楚阐述处理、处罚意见和依据,让纳税人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才能真正地让纳税人觉得执法人员是依法行政、依法处理。除了通晓法律知识,税务人员还要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说理式执法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大都依靠税务人员随机应变的发挥。因此,要认真研究被执法人的性格特点和地位背景等,分析执法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打好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
最后,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说理式执法是为了拉近与纳税人的距离,让执法变得有温度、有人情味。但“说理”不是讲情面、讲交情、讲照顾,更不是商量着执法,而是要讲清事理、讲准法理,在依法治税的框架下,更好地执法,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
《中国税务报》2015年7月29日B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