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风采】谢桂山:调研省情民意 服务地方立法
调研省情民意 服务地方立法
——记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谢桂山
近年来,对应用对策研究的需求与新型智库建设的推进正成为地方科研机构转型发展的契机,这也向地方科研机构的工作者提出了新要求。如何使研究更具现实针对性?如何使研究成果对接基层民众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深入基层调研法治建设的数次经历,让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谢桂山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学研究者的责任与担当。
走出书斋 发现“真问题”
书架上摆满了大部头的法律研究著作,案头上堆着一摞又一摞的研究报告。在谢桂山的办公室,我们看到了一位埋首于书山卷海之中的学者。但正如谢桂山所说,他更多的学术受益事实上却来自于书斋之外。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推进过程中,一名法学研究者如何以自己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回应这一时代课题?在谢桂山看来,法学研究者既要关注顶层立法,又要研究法律法规的地方实践和基层实践。认真研究如何把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变成基层、地方、区域的自觉行动,是一个法学研究者应有的担当。
谢桂山的研究专长是法理学,但偏重理论研究并没有限制他的视域。谢桂山带领山东社科院法学研究队伍下基层、走农村,直面基层法治建设,关注民众的法治需求。近年来,他主持、参与了“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调研”、“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研究”、“地方民主立法实践路径研究”、“环境污染防治的法治协调机制研究”、“‘十三五’时期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的总体思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及其运行机制研究”等基层调研课题。
正是在走出书斋的实践中,谢桂山发现了大量学术“真问题”。“在调研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之多、涉及利益之广,非书斋所能想到、非书本所能回答、非现成法规所能涵盖。”谢桂山感慨道。
调研民众参与地方立法
近年来,谢桂山所在的山东省开始全面提升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并动员当地科研机构与专家学者提供智力支持。如何将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对接、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优势,成为法学研究者思考的课题。
谢桂山分析说,地方治理能力建设要体现地方特点,要和地方的具体经济社会发展、人文特点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推动地方立法的个性化和增强地方立法的适应性。专家学者可以通过接受省市人大委托或者参与法规草案的起草、进行立法前评估、承接立法课题研究等方式,有效提高地方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实效性。
目前,在许多地方,民众参与地方政府立法积极性不高,相关制度、机制仍在探索。如何根据地方实践与发展需求,拓展地方政府立法的民众参与范围和途径,加强地方政府立法的民众参与机制建设,成为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命题。
2015年,谢桂山针对这一问题,主持开展了“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研究”课题。课题组分别到山东省多地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成员全程参与了济南市立法相关的论证会、协调会、听证会,并多次召开座谈会,了解民众参与的每个环节,听取民众对参与的意见和建议;淄博市立法采取“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全程化民众参与的方式,形成了政府立法民众参与的“淄博模式”,调研组通过座谈会和具体参与形式,对民众参与的比例、构成、建议反馈等方面情况做了跟踪调查研究;青岛市坚持“开门立法”,实施立法联席机制,民众参与立法实效显著,民众参与环保立法成为山东省民众参与立法的范本,调研组成员直接进入立法联系点,了解详情、形成问卷,并和曾经参与立法的群众做了详细的交流。
基于一系列扎实的调研,课题组撰写的研究报告《政府立法工作参与机制研究》《“十三五”时期完善山东省地方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建议》《地方民主立法实践路径研究》等,提出了具有现实性、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获得了山东省政府的批示。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提升了民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有效性,推动山东省地方立法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躬下身子深入基层才能了解省情民意,反映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谢桂山表示,他的研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力求以专业严谨的学术研究将民众的需求对接我们的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