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事负责人侵占职工医保金60余万元被判刑

08.03.2015  18:33

    江西一企业人事负责人侵占及诈骗职工医保金60余万元被判刑

  为了赌博挥霍,身为公司人事负责人的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职工医疗保险金近30万元,诈骗医疗保险金33万余元。近日江西安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唐某犯职务侵占罪及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江西安远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介绍,唐某在江西某照明有限公司担任人事负责人,负责公司人事档案和办理员工的医保业务。2011年2月至2012年7月,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截留不入账等方式,将该公司职工工伤医疗保险金254690.14元占为己有;冒领该公司职工刘某、李某、李某某三人的伤残补助金45000元。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6月18日,唐某采用伪造的“安远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专用章”,冒签医保局相关审核负责人签名的方式,伪造了12份《赣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从代付职工医疗保险金的安远县人民医院财务科骗取33585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利用担任非国有公司人事负责人的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唐某有坦白和自首情节,属初犯,依法对唐某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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