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工商局明确四项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29.09.2014 12:55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商河县工商局明确四项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新设立的工商短信平台、微信平台,采取编印宣传材料、召开培训会、现场咨询会、到企业、乡镇进行走访(特别是重点企业)、编写发送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注意事项,积极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学习贯彻《条例》,自觉遵守《条例》,准确及时填报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影响企业信用。目前,已印制《致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封信》、《关于实施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告》、《条例知识问答》、《企业报送年报须知》共计6万余份,正在进行多种方式发放。二是强化基层指导。组织局相关业务科室精干力量,围绕企业年报、抽查监管、信用体系等改革内容,采取集中讲解与分组讨论,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基层监管人员、市场主体召开培训会,做到早学习、早熟悉、早筹备、早见效,努力为贯彻《条例》及配套规章打好前站,也便于积极为1.3万个体工商户、近千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上报提供服务。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和规章过程中,主动了解总局、省局、市局相关工作和制度的进展情况,抓好衔接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拟定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意见和企业年报工作指导意见等,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做好部门产生的企业信息公示。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要求,公示工商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李敏)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9.09.2014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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