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在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各级政府部门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和奖惩办法,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主要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警示到位。利用“地球日”、“土地日”等,通过版画宣传、发放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土资源以及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上级新政策、基层新动向、执法新发现等,不定期的召开培训会、座谈会。加大对重点违法用地案件的曝光力度,做到教育与警示并重,切实增强依法科学用地意识。
三是狠抓落实,保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明确保护区域,落实保护面积,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强化管护责任,实施保护责任“关口前移”,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四是开源节流,开发整理到位。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原则,积极申报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代彦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