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建立多元化资金支持机制助推省级示范镇建设

20.11.2014  12:11

 

一是加大财政保障,服务城镇建设。逐步提高示范镇财政分成比例,税收分成超过全区其他镇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并将地方小税和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累计3000余万元,全部用于支持示范镇建设。充分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撬动社会资本1.35亿元注入,为旧村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截至目前,已完成示范镇旧村改造面积5.48万平方米,搬迁居民530户。 二是开展财政奖补,发挥导向作用。在加大示范镇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吸引村集体、企业等社会资金注入,有力推动了小城镇建设。自2013年以来,我区已引入社会各方面资金135万元完成了张家村、中埠村等村内道路的硬化、翻新以及环境整治,保障了“美丽乡村”行动的顺利实施。 三是创新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一步建立健全引导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和尝试项目BOT模式,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及社会效益的共赢。目前,已成功实施张店区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1440万元。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水达到5000吨,将实现示范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全处理。 四是倡导联合开发,拓宽资金渠道。倡导联合投资,引入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截至目前,已成功促成山东金岭铁矿与淄博市青少年宫合作办园,建成占地3.2亩、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的淄博市金埠幼儿园,有力提升了辖区学前教育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