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通报7起典型问题 村支书侵占村集体资金

14.07.2015  13:43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今年以来,东营市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营区六户镇神堂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怀良侵占村集体资金,并伙同村委委员李希锋、李兰祥、李良国虚报骗取赔偿资金问题。东营区纪委给予李怀良开除党籍处分,分别给予李希锋、李兰祥、李良国党内警告处分。

  2、河口区义和镇六顷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师恩奎,村党支部委员张金山、赵洪吉,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王爱华,村委委员张敏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河口区义和镇党委分别给予师恩奎、张金山、赵洪吉、王爱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敏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处理。

  3、广饶县李鹊镇后大张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焦桓胜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广饶县纪委给予焦桓胜党内警告处分。

  4、垦利县胜坨镇王院村村委会主任刘学华违反财经纪律、伪造赔偿款证明、挪用赔偿资金问题。垦利县胜坨镇党委给予刘学华党内警告处分。

  5、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夹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牛全合长期借用村集体资金、虚报冒领补贴资金、截留生活补助款等问题。垦利县纪委给予牛全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6、垦利县胜坨镇寿合村党支部书记张泽民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套取赔偿资金等问题。垦利县胜坨镇党委研究并报垦利县纪委批准,给予张泽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王家夹河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云山职务侵占问题。利津县纪委给予王云山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东营市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更好地服务群众。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监督执纪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各级要针对群众举报和查处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东营市纪委)(完)(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 山东东营通报7起典型问题 村支书侵占村集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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