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晒”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0.12.2015  15:00

  元旦、春节将至,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推出了《抓住重要节点 坚决纠正“四风”》监督专区,将每周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9日,该监督专区“晒”出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张店区南定镇小旦村党支部书记袁长星违规支付招待费问题。南定镇党委给予袁长星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承担违规支付的招待费。

  2.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张娟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汶上县公安局党委给予张娟党内警告处分。

  3.泰山区交通局运输管理处主任任坤、运输管理处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科科长张继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泰山区纪委给予任坤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继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乳山市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辛莉公车私用问题。乳山市纪委给予辛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郭宇鹏违规参加旅游活动问题。滨州市纪委给予郭宇鹏党内警告处分。

  6.单县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徐法宽安排司机陈建驾驶本单位公车为徐法宽的亲戚办私事。单县纪委分别给予徐法宽、陈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徐法宽承担公车私用费用。

  相关新闻 山东第三轮巡视已移交线索立案198件

  山东今年第三轮专项巡视,晒出了“进度表”。近日,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山东正在开展的第三轮专项巡视已取得新进展,一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处置。截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核实立案198件,涉及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34人。

  其中,省委巡视组进驻临沂市罗庄区后,发现该区政协2名副主席存在违规配备办公用房问题,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经核实,临沂市纪委分别给予2名区政协副主席以及对该问题负有责任的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党内警告处分。

  一些问题线索,在巡视期间也得到了快速查处:青岛市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大峡食药所副所长公车私用,移交核实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博兴县西郑村党支部书记对该村违反法律法规划分宅基地、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并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村集体下账,移交核实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