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男子父亲车祸身亡 为求赔偿“走后门”却被诈骗6万余

11.12.2015  18:48

  近日,日照市五莲县的孙某某被人以冒充认识交警能走后门而骗走了六万余元。

  今年五月份,日照市五莲县洪凝镇某村58岁的孙某骑电动车横过马路时与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孙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经交警五莲大队现场堪查取证后认定,孙某和高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孙某家只能获得少量赔偿。

  事故发生后,死者孙某之子孙某某到交警部门处理该起事故时,遇到同时来办事的郑某。两人在交谈中,郑某得知此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后,说自己认识日照市五莲县两级交警部门事故处理的领导和民警,能托关系改变事故责任认定,让孙某某获得更多的赔偿,并承诺用钱来办成。孙某某听说郑某有此能耐,便满口答应。

  为了策划此次行动,郑某找到其同学冒充五莲大队交警,又找到开羊肉馆的老板娘冒充日照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女民警“韩科长”,二人以打电话的形式联系孙某某,称事能办成,让孙某某将办事的钱直接交给郑某即可。随后,孙某某先后多次交给郑某人民币共计64700元。

  为了筹钱办事,凡是能借钱的地方孙某某都跑了个遍,他满怀希望都寄托在这位郑某身上。

  随后,本事故诉至五莲县人民法院,法院依然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同等责任裁决。孙某某至此仍然不知道自己被骗,便去找交警事故处理科的民警询问,自己花了钱怎么也不给改变事故责任认定。

  直到2015年11月10日,郑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五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孙某某才如梦初醒。一起精心策划的借事故处理诈骗当事人的案件才画上了句号。

  据了解,郑某有犯罪前科,2010年因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2014年9月假释出狱,此次因涉嫌诈骗罪被五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再次严惩。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以后到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要走正规法律程序,不要相信走后门、托关系等不正当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