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审被"卡"过的看过来 这些问题别忽视
05.05.2017 11:51
本文来源: 半岛网
车管所民警介绍说,送检的机动车应该在车辆唯一性、车辆外观、加装装置、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轮胎、号牌及号牌架、汽车安全带、三角警告牌等方面均达到要求,才能顺利过审。
车辆唯一性方面,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号牌号码与车辆类型、车辆品牌与型号应和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
车辆外观上,送检机动车的车辆颜色和外形应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相符。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风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视野部位应无裂纹、破损,所有风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车身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镜面反光现象,不应有任何可能触及行人、骑自行车人等交通参与者的部件、构件或凸起物。车身(车厢)及其漆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破损现象;喷涂、粘贴的标识或车身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此外,车辆加装装置也是审车时经常容易出问题的方面。乘用车自行加装的前后防撞装置及货运机动车自行加装的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应不影响安全;货厢不能存在“加长、加高、加宽货厢”、“拆除厢式货车顶盖”、“拆除仓栅式货车顶棚杆”等情形。
外部的照明和信号装置要满足以下要求:前照灯、前位灯、前转向信号灯、前部危险警告信号灯和牵引杆挂车标志灯等以及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后部危险警告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后雾灯、倒车灯等装置应齐全,工作应正常,且前照灯的远、近光光束变换功能应正常。车辆不应有加装或改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不应有后射灯。机动车不应安装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透光面的装置。机动车设置的喇叭应能有效发声。
不少车主在更换轮胎时喜欢更换轮胎型号,这也容易导致审车不通过。审车时,同轴两侧轮胎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的轮胎,轮胎螺栓、半轴螺栓应齐全、紧固;轮胎规格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轮胎的胎面、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它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
车牌及号牌架也是车主经常容易忽视的审验项目。机动车号牌应齐全,表面应清晰、整齐、平滑,不应有明显的皱纹、气泡、颗粒杂质等缺陷或损伤;机动车应使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固定号牌,固封装置应齐全、安装牢固;不能使用可拆卸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
另外,机动车配备的汽车安全带应完好且能正常使用,不得出现“座垫套覆盖遮挡安全带”、“安全带绑定在座位下面”等情形。三角警告牌的外观、形状应符合国标GB19151要求,最好不要采用劣质、杂牌三角牌。
车辆的转向系、传动系、行驶系、制动系部件方面应满足以下要求。转向系各部件不应松动;横、直拉杆不应有拼焊、损伤、松旷、严重磨损等情况;转向过程中不应有干涉或摩擦现象。传动系部件中,变速器等部件应连接可靠;传动轴、万向节及中间轴承和支架不应有裂纹和松旷现象,不应有漏油现象。行驶系部件中,车架纵梁、横梁不应有明显变形、损伤,铆钉、螺栓不应缺少或松动;钢板吊耳及销不应松旷,中心螺栓、U形螺栓不应松旷;车桥与悬架之间的拉杆和导杆不应松旷和移位,减振器不应漏油。制动系部件应满足:制动系应无擅自改动,不应从制动系统获取气源作为加装装置的动力源;制动主缸、轮缸、管路等不应漏气、漏油,制动软管不应有明显老化;制动系管路与其他部件无摩擦和固定松动现象。
关于车辆其它部件的审验要求,需要提醒广大车主的是,发动机的固定应可靠;排气管、消声器应安装牢固、不应有漏气现象。电器导线应布置整齐、捆扎成束、固定卡紧,并无破损现象;燃料箱应固定可靠,不应漏油;燃料管路与其他部件不应有碰擦,不应有明显老化;承载式车身底部应完整,不应有影响车身强度的变形和破损;轮胎内侧不应有严重磨损、割伤、腐蚀。
济南车管所民警提醒,审车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降低出行的隐患。它虽然看似繁琐,但却能加强驾车的安全性。车主驾车时务必注意车辆保养。
记者 贺辉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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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7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