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迁徙圣战”真相之五 参与“伊吉拉特”家破人亡 成为“炮灰”
境外恐怖组织篡改教义
新疆警方近年来破获的一系列打着“迁徙圣战”旗号的非法出境犯罪活动,幕后都有着境外恐怖组织操纵的背景。
中国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所长杨恕是中国社科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的高级顾问,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他便一直跟踪研究国际上恐怖活动的成因、特点、规律以及重大反恐活动。“境外恐怖组织在加紧向中国境内渗透的过程中,均以宗教名义自我包装。”杨恕介绍。
“伊吉拉特”源于伊斯兰教历史上一次重大事件。公元622年,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率领信徒由麦加出走麦地那,从而发展和壮大了实力,为最终光复麦加奠定了基础。这一事件被后世的极端主义者篡改后加以利用。
杨恕介绍,“伊吉拉特”是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既不是教义规定,更不是充斥暴力。穆罕默德留下“圣训”:“光复麦加后迁徙不再是必须的。”十分重要的是,“迁徙”到麦地那的穆斯林群众与当地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族群建立了很好的关系,与基督教、犹太教在信仰上实现了相互尊重、和谐共存,这次“迁徙”事件成为伊斯兰教的一个历史转折点。
后世的伊斯兰极端主义者将“迁徙”和“圣战”进行捆绑,作出歪曲和极端化解释,成为当前暴力恐怖主义的精神支柱和思想根源。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宗教极端思想在新疆渗透加剧。从1996年开始,新疆一些暴力恐怖分子、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外逃出境,与国际恐怖分子和组织相勾结,篡改宗教教义、捏造“宗教迫害”,用欺诈手段煽动信教群众”迁徙”,鼓吹”圣战”,并依托其在境外恐怖组织基地进行暴恐训练,继而策划组织境内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境外恐怖组织大肆制作传播暴恐音视频,鼓吹 “迁徙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在新疆警方破获的案件中,90%以上的暴恐案件都受到“迁徙圣战”伊吉拉特思想影响或由伊吉拉特团伙直接实施。
“伊斯兰教义中,先知从来没有主张和提倡暴力。”新疆伊斯兰教协会副秘书长阿布都瓦依提•赛迪瓦卡斯说,恐怖组织宣扬的那套极端思想,本身就是对伊斯兰教义的侮辱。“暴力恐怖活动不是‘吉哈德’而是犯罪,《古兰经》说,‘谁要杀害无辜的生命相当于杀害了全人类’‘无论是谁,救了他人的性命,相当于救了全人类’‘你们不要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圣训》说‘不要伤害自己和他人’。”
“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是当今世界性的灾难,包括伊斯兰国家人民在内的全人类都对此强烈谴责。”阿布都瓦依提•赛迪瓦卡斯说。
“三盲”人员是易感人群
经过十余年“迁徙圣战”极端思想的蛊惑和教唆,近年来新疆“伊吉拉特”活动更加活跃,一些不明真相的穆斯林群众受蛊惑后走上“伊吉拉特”之路,沦为“蛇头”的赚钱工具,他们变卖土地、房产等生产生活资料,辗转多个国家,往往陷入极度贫困,甚至家破人亡,而参与“伊吉拉特”的最终后果就是成为“圣战”的炮灰。
杨恕在国际案例研究中发现了不少荒唐的现象。“我们研究中亚的例子,发现一些极端主义者、暴力恐怖分子连《古兰经》都没认真看过,却认为宗教极端势力是穆斯林的权威,这个现象比较普遍,非常荒唐。”
不久前,记者在新疆第一监狱举办的“宗教辨析会”现场,聆听了一场阿布都瓦依提•赛迪瓦卡斯和服刑人员之间的对话。听讲的17名服刑人员,均是因犯“分裂国家罪”或“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而受到法律制裁。
服刑人员纷纷就在宗教方面的疑惑进行提问,阿布都瓦依提•赛迪瓦卡斯一一解答。在服刑人员的自我介绍中,他们并没有多少宗教方面的知识,均是受宗教极端思想蛊惑走向犯罪。
新疆第一监狱服刑人员麦麦提艾力•卡米尔丁在辨析会结束后说:“我的个人体会是,那些人(宗教极端势力)打着伊斯兰的旗号,目的就是利用人们对宗教最淳朴的感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大家得看清他们的意图,不要误入歧途。”
阿布都瓦依提•赛迪瓦卡斯对《古兰经》、《圣训》等伊斯兰教经典有着35年学习研究的经历,精通阿拉伯语。像这样的宗教辨析会,他曾主讲过一百多场,而此前他也曾对涉暴恐犯罪服刑人员的犯罪成因、思想动态进行大量一手调研。他总结,这类人有三个突出的特点:“首先文化水平低、对事物的认知能力低;第二是不懂法;第三是对伊斯兰教的认识不够,甚至连基础知识都没有。文盲、法盲加‘教盲’,‘三盲’人员成为最易受宗教极端思想感染的人群。”
宗教极端于法不容
宗教极端势力成为国际公害,严重影响国际社会安全与稳定。近年来,受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和蛊惑,各国均有极端分子赴叙利亚、伊拉克等国进行“圣战”,并有回流国内实施暴恐犯罪的迹象。
根据欧盟刑警组织去年6月公布的数据,前往叙利亚和伊拉克参加“圣战”的人数已经超过3000人,其中来自法国、英国、德国、比利时和荷兰的人数占相当大的比例。
在中国,借“伊吉拉特”之名,非法出境和参与暴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主任李伟介绍,去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要求成员国阻止本国的极端分子或恐怖分子出国参加暴恐活动。法国通过反恐法案,对涉嫌出国从事恐怖活动的人,吊销护照、没收身份证件。英国新反恐法规定相关部门有权没收可能前往恐怖活动敏感国家的潜在极端分子的护照并要求其搬离原住地。
“第二种措施是阻止已经出去的人员回国,防止这些人回流后在国内组织发动暴恐袭击。”李伟说。英国立法规定,政府可对英籍赴中东地区参战人员采取发布“临时驱逐令”等管制措施,对已回流人员可采取一定人身限制措施并强令其报告出行计划。
李伟介绍,国际社会将传播极端思想也纳入到法律监管的范围。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等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反恐法进行修改。意大利在刑法层面引入新罪,规定幕后进行宣传、教唆、招募活动构成犯罪,被“哈里发”和“伊斯兰国”吸引、意欲加入恐怖组织或越境前往战斗地区亦构成犯罪。
各国严厉打击招募人员赴叙利亚参战的组织和个人,并以策划恐怖主义活动罪名逮捕、控告赴叙参战人员。
欧盟鼓励成员国加强对极端分子的追踪和控制。法国在“准圣战分子”尚未离境或抵达叙利亚之前就实施逮捕,英国在嫌疑人尚未行动之前就控告其实施恐怖活动。澳大利亚反恐法禁止公民无正当理由前往恐怖组织活跃的热点地区,违者最高可判10年监禁。
加大反恐力度,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际秩序成为国际社会共识,各国除了完善反恐法律体系,还采取各种措施“去极端化”。“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极端势力和跨国恐怖犯罪将成为国际社会的必然选择。”杨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