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5月29日济南市召开全市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例评审工作会议。
自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后,济南市环境监察系统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除对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执法业务骨干进行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专题培训外,商河、市中、历城环境监察大队等单位也均组织开展了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为检验半年来的实施效果,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前期组织报各县(区)、高新区上报的典型案例基础上,召开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典型案例评审会。会上,市环境监察支队通报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落实情况。槐荫区、历城区和商河县环境监察大队结合现场检查视频资料,分别汇报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典型案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结合以前案例,进行了专业的精彩点评。专家们认为,这次评审会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对推进环境行政执法证据意识,以法院受理、审判为中心目标,做好行刑衔接等都具有很好的示范指导作用。希望环境执法机构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做到全过程记录、留痕,实现可追溯管理,确保经得起审判检验。最后,各位专家与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互动,就执法人员疑惑的现场执法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中队长及业务骨干,高新区分局相关负责人,共110余人参加会议。
下一步,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将结合市法制办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督导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落实全过程记录规定,实现环境执法的客观、全面、规范、及时、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