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起 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火车票丢失可进行挂失补办,只需要花2元手续费;信用卡ATM透支取现额从每日累计从2000元上调到10000元;天气等原因致飞机延误,旅客食宿须自理;济南大明湖景区全部免费开放……2017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有一大波新规将开始实施,山东也有不少新政开始执行,中国山东网记者对其中一些做了深度梳理解读,来看看这些新规哪些与你息息相关,它们将如何影响你的生活。
火车票丢失可进行挂失补办
自2017年1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旅客在进站前、列车上或出站检票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都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补办。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旅客购买实名制火车票后丢失,应不晚于该趟列车停止售票前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办理时,需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等,经车站确认无误后,旅客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车票。新车票票面上将标记“挂失补”字样。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需主动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经列车员核验“挂失补”车票、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乘车人一致,并在到站前确认未发现原车票被他人使用后,会为旅客开具客运记录,与“挂失补”车票一并作为到站退票凭证。旅客在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按规定缴纳补票手续费2元。
如果旅客不慎在列车上遗失车票,旅客需主动向列车乘务员说明车票丢失,列车长在查验乘车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购票信息一致后,将为旅客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收取2元手续费,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到站前核验席位使用正常后,会为旅客开具客运记录。到站后,补票旅客凭标有“车票丢失”字样的车票、客运记录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出站检票手续。
如果旅客在出站前发现车票丢失,可以向车站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件,提供购票的相关信息。经车站核查,有购票记录且已购车票有效,乘车日期、车次相符,票、证、人一致,实际乘车区间未超过已购车票乘车区间,并且没有出站检票记录的,车站可为旅客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收取2元手续费,并在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旅客可凭该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站。经核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须按规定补票后才能出站。
信用卡新规实施 ATM日透支上调到1万元
2017年1月1日起,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正式实施。其中,对信用卡透支取现利率、预借现金等业务做出了调整,信用卡ATM透支取现额从每日累计从2000元上调到10000元。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群体进行差异化定价,包括宽限期和透支利率等,在违约金方面,允许客户与商业银行讨价还价,同时放宽了对客户偶然情况下现金透支的限制,这也意味着市民在选择信用卡时可以货比三家,选择透支利率相对较低的了。
《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7折。也就是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则变成上限,而下限则在万分之五上打七折,即万分之3.5,也就是说,以后银行收取用户透支利率将在0.035%—0.05%之间。新规实施以后,大家办信用卡可选择透支利率相对较低的了。
此外,《通知》规定,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目前,银行收取的滞纳金比例由央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一名用户信用卡消费了1万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到期还款日之前没有还款,银行目前收取的信用卡滞纳金大多为1000元乘以5%,在实际收费中,滞纳金收取最低1元。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收费的基数是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
不过,由于各家银行政策不同,所设的最低额度也不尽相同,目前各银行对于滞纳金最低收费标准不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的滞纳金收费标准中,对于最低收费标准要求较低,没有门槛或者有5元起的最低收费标准。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最低滞纳金收取标准为最低10元或20元。此外,部分银行还设置了滞纳金收费上限,工商银行规定滞纳金最高收取500元,华夏银行最高收取2000元。
记者了解到,在《通知》中,央行规定,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也就是说,今后违约金怎么收取,可能将由信用卡中心与持卡人共同决定,持卡人将有机会“货比三家”。
天气等原因致飞机延误 旅客食宿须自理
经常飞机出行的人,相信一定对航班延误的痛苦深有体会,到了机场,最怕大厅响起那句“我们抱歉地通知您,您乘坐的XX航班延误”不过好在航空公司一般会受理乘客的食宿费用,对于乘客来说只是损失一些时间。但是明年起,如果航班延误,你损失的将不只是时间了,过去航空公司主动承担的食宿费用可能就需要乘客自己买单了。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实施意味着,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但《规定》要求,承运人在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内通知旅客,不仅要告知延误消息,还要讲清楚原因和航班动态。当出现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国内航班发生备降3种情况造成航班出港延误,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或地面服务代理人应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
同时,发生机上延误后,承运人应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如果是由于流量控制、军事活动等原因造成机上延误的,空管部门应当每30分钟向承运人通告航班动态信息。机上延误超过两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另外《规定》要求,承运人应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机上延误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当包括机上延误时的信息通告、餐饮服务提供时间和下机的条件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