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印发紧急通知指导污水处理厂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今年7月进入年度汛期以来,定陶区降雨量接近历史最高水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受到连续暴雨天气影响,全区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7月20日,区环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汛期污水处理厂环境安全及环境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导进一步做好防汛期污水处理厂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通知》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街道、园区、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做好所属污水处理厂防汛救灾和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污水处理厂主要领导及相关环境风险、环境应急负责人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防大灾,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全力抓好汛期的运行管理和环境应急工作。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汛期环境应急工作方案,落实汛期运行管理和应急抢险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环境应急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今年汛期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二是开展专项排查,严防环境污染。针对汛期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的特点,各污水处理厂要动员全厂职工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全厂防汛隐患排查,确保汛期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要对全厂所有电器设备、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完好;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储存区,要采取围堰和加高护堤坝等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即时报告信息。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区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管理。要加强演练,加强防汛物质储备,对原有储备物质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做好防汛、抢修的材料供应工作及各项后勤服务工作。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遇有大雨、暴雨等灾害性气象情况,实施24小时值班,严阵以待,积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防汛期间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全过程的事发初报、事中续报、事后终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