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警方查获15.5吨工业用盐 部分流向肉制品加工店

24.10.2014  19:05

  近期,历城公安分局食药环侦中队会同王舍人庄、全福派出所,连续破获两起工业盐冒充食用盐案件,累计查获工业用盐15.5吨。

  9月27日,历城公安分局食药环侦中队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会同王舍人庄派出所,联合区盐务局对王舍人村某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工业用盐8.5吨。嫌疑人周某、崔某夫妇二人被抓获。经审查,夫妻俩自2013年以来,利用共同经营的粮油店购销工业用盐,并在明知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向周边食品加工商户销售,累计销售工业用盐8.5吨。

  通过对该案件的审查深挖,民警发现另一起涉盐犯罪新线索。10月15日,民警对桑园路东一处嫌疑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再次查获工业用盐7吨,将嫌疑人王某抓获。王某供述称,他从非法渠道购入工业用盐后,转销给肉制品加工店,用于制作熟肉制品。目前,警方正对工业盐来源展开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食用盐是较为纯净的氯化钠,而工业用盐除了含有氯化钠外,还有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主要用于染料、医药、印染、漂白,有增色防腐作用,在食品工业中多用于熟肉食品的发色添加剂。一般而言,人体只要摄入0.2至0.5克亚硝酸钠,就会引起中毒,表现为全身无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摄入3克亚硝酸钠,就可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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