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深入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中国警察网北京2月9日电 记者田海军、付静报道:2月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果,研究改革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深入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在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把握政策科学施策、抓重点抓关键、强化改革执行力等方面狠下功夫,以钉钉子的精神和啃硬骨头的担当,切实提升改革精确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地把中央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转化成惠及亿万群众的实际成效。
会议指出,两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一系列重大政策密集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之别不复存在。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完善,各地普遍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门槛,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制度性难题逐步破解,“人地钱”挂钩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三权”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重点领域配套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居住证制度加快落地。户籍制度改革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地深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积极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三项制度”建设,扎实推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都研究制定了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5个省区市发布了居住证实施办法,2016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实施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以来,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500余万张,2016年有143.5万名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
会议认为,户籍制度改革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密切协同、各地区共同努力的结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距离中央的要求、人民的期盼还有差距,户籍制度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当前,社会上仍然存在一些模糊片面的认识。有的地方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对政策要求把握不准确、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甚至出现偏差;有的地方设置不合理的门槛,落户手续繁琐、群众办理落户不方便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认真解决。
会议强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他们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实现市民梦,是人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要深刻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改革。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方法的重要论述,牢牢扭住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注重研究解决改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准焦距、找准穴位、精准施策,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好中央“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总体要求,首要任务是要在“落户”上下功夫、做文章。要在吃透中央精神、吃透本地实际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进一步细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统筹配套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具体改革措施。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要进一步向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倾斜,努力做到能落尽落。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分值,更多地惠及普通劳动者,凡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政策已明确可以直接落户的群体不要纳入积分落户政策范围。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在严格控制人口总量的同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人口有出有进,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的比重。
公安部强调,当前,户籍制度改革正处于政策落地的关键期,要以科学的态度、强烈的担当、严谨的作风抓推进落实,确保改革落准落细落实。要始终坚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准确把握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统筹改革的力度和推进的速度,又要注重改革的质量和实际效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坚持实事求是统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落户的每一个人都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相关落户政策和规定,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坚决清理纠正,同时进一步简化群众办理落户的手续,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建立改革任务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改革督察工作,对改革进展情况定期评估,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执行有力、改革的效果充分展现。公安部和各省区市公安厅局下半年要继续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户籍制度改革专项督察,对各地清理落户政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牵头组织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研究制定政策、发现解决问题、推动措施落地、督察指导评估等方面,多出好主意、多想好办法,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亲自抓带头干,扑下身子狠抓落实。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整体联动,统筹推进各方面的配套改革,重大政策相互协商、重大问题合力攻坚。要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加强改革宣传引导,深入宣传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为户籍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