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整治酒后驾驶再出狠招:醉驾一律刑事拘留!
2017年,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继续保持对醉驾、酒驾的高压整治态势,并继续公开对社会实名曝光酒司机。3月8日,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曝光了近期查处的43名酒司机,其中醉酒驾驶12起,这也是2017年交警部门曝光的第9批酒司机。从这些酒司机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有醉酒驾驶还去赶场的,有酒后闯关的网上逃犯。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构成醉酒驾驶的,交警部门将一律刑事拘留,使其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酒后驾驶的,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
三醉驾同日被刑拘,“结伴”进牢房
三个不同原因醉驾的犯罪嫌疑人,最后殊途同归,被市北交警查获后,经抽血化验确认为醉酒驾驶,于3月2日同日被刑事拘留送进看守所。
现场一:2月17日18时30分许,陈某某和两个朋友在南京延吉路口朋友家里喝酒,期间喝了大约两杯高度白酒,酒酣饭饱后于21时结束,步行回到家里。22时30分许,陈某某的对象突然肚子痛得厉害,需要到医院诊治,按理说,陈某某可以打车或是拨打120急救车等,但陈某某竟然酒后驾驶皖NWP345号小型轿车上路了。到医院看完病后仍旧继续驾车准备回家,沿杭鞍快速路西向东行驶至山东路下桥口处时,被执勤的市北交警查扣。执勤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0mg/100ml,后又带他到医院抽血化验。抽血化验结果出来后,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确认其为醉酒驾驶,陈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将承担刑事责任。
现场二:1月8日19时30分许,赵某某和同事三人在安阳路与洛阳路口一饺子店吃饭,赵某某和同事在吃饭时还真喝了不少酒,本来都有了醉意,而赵某某却逞强要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同事回家,大约22时35分许,赵某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送王姓同事回家,出酒店后沿安阳路南向北行驶至郑州路上,沿郑州路西向东行驶至商水路路口时,被交警市北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并查扣,查车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39mg/100ml,后又带他到医院抽血化验。抽血化验结果出来后,酒精含量为186mg/100ml,确认其为醉酒驾驶,赵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将承担刑事责任。
现场三:2017年2月13日18时许,宋某某和一个朋友在台东威海路步行街一个酒店喝酒,期间两人一共喝了七瓶青岛啤酒,由于宋某某还和人约好了到福州路闽江路附近的一家酒店饮酒。大约23时许,宋某某结束了第一场酒准备赶赴第二场酒,宋某某就驾驶鲁A5818W号小型轿车使用导航途经台东一路,经海信立交桥驶入胶宁高架路,沿胶宁高架路西向东行驶至镇宁桥辅道处,被交警市北大队民警查扣。查车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64mg/100ml,后又带他到医院抽血化验。抽血化验结果出来后,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确认其为醉酒驾驶,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将承担刑事责任。
陈某某、赵某某、宋某某被依法传唤到市北交警大队接受讯问后,市北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上述三人实行刑事拘留,其中陈某某为逃避责任处罚,3月2日对其再次传唤时,由其亲属告诉传唤民警说当事人突发脑梗已住进医院,上午民警查询到当事人住院地址,经查看,当事人并无身体异样及脑梗疾病。下午送其到看守所时,当事人又和看守所民警说自己有心脑血管疾病,民警随即又带其到医院进行确诊,经医生鉴定当事人并无所说疾病并开出证明,醉酒驾驶被查后必须负刑事责任,任何抵赖行为都是徒劳的,最终陈某某与另外两个醉酒驾驶人赵某某、宋某某于3月2日同日被刑事拘留送进看守所。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对醉酒司机可以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五种形式,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据交警部门介绍,以往岛城交警部门对存在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主要以取保候审为主,这种处罚形式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酒司机来说具有相对的人身自由,醉酒司机抽完血之后就可以回家了,一直到法院宣判,醉酒司机都不会受到实质性的惩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全市交警部门查获酒司机13498名,醉酒司机1795名,合计酒司机超1.5万名。为了更大力度的对醉酒司机进行处罚,近日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交警部门查获醉酒司机一律进行刑事拘留,酒后驾驶的司机也将按照最高标准进行处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实现酒司机从北查获到被送进看守所的无缝衔接。”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就要求醉酒司机的检测结果在24小时的讯问时间内获得,而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检测效率是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