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查酒驾遇奇葩司机 自称吃了醉虾不算酒驾

12.04.2016  12:23

摘 要:11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实名曝光了今年第七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此次曝光的32名“酒司机”是近期李沧区查获的部分酒司机。

  11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实名曝光了今年第七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此次曝光的32名“酒司机”是近期李沧区查获的部分酒司机。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开展整治酒后驾驶的集中行动,并加大了对城郊结合区域的查处力度。据统计,今年1-3月份,市内三区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197起,其他区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1826起,城郊酒驾违法查处起数是市区的9.27倍,交警部门查处酒驾的力度可见一斑。

  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青岛交警将把查处酒驾交通违法始终作为工作重心之一,不断研究酒驾交通违法的规律和特点,做好路检路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坚持对酒驾交通违法定期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对酒驾违法人人说不的良好氛围。(青岛新闻网记者)

  典型案例一:高架路上酒后驾车

  4月10日晚,交警市北大队在胶州湾大桥至海尔路的连接线上开展夜查行动。21时十分,一辆悬挂鲁A336VP牌照的黑色轿车“晃晃悠悠”的行至检查点,被民警拦下。司机先是不摇下车窗,在民警再三要求下,勉强摇下后,就是不敢直视民警,背着脸装“害羞”状。面对民警的质询,司机憨笑道“就喝了两瓶啤酒”,经呼吸测试,司机郑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6毫克,系酒后驾车。

  据了解,他们朋友五人从德州来青,当晚去红岛品尝“小海鲜”,期间小酌了几杯,自认为没事的他,趁着夜色驾车上路了,没想到一出胶州湾大桥就被民警拿下。原本外出游玩休闲的郑某某将受到罚款1000元,一次记满12分,驾证吊扣六个月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开车走S下车拔腿跑

  4月9日晚22时左右,一辆悬挂着鲁BN37N1号牌的黑色现代牌轿车沿九水路东向西一路走S路线进入了执勤交警的视野。正在夜查的李沧交警李村中队民警立刻上前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岂料,驾驶员见状,将车停靠在路边后,不顾车上另外一名乘客,跳下车来,拔腿就跑。两名民警一路追赶了约20米后,将其拦下。该驾驶员情绪十分激动,浑身散发浓重的酒气,拒不接受检查,什么也不肯说,坚决不肯配合酒精呼吸测试。民警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其强制带至第八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来到医院之后,这名司机在抽血时竟声称“晕血”,试图逃避检查。

  经测试,驾驶人刘嘉超酒精含量达到13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典型案例三:看到交警查车,称吃了醉虾不算酒驾

  3月23日晚,李沧交警在辖区设点夜查,22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车号为鲁B2GM08的车沿君峰路南向北行驶,当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员神情紧张,民警闻到车上有酒味,便要求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驾驶员声称车上三个朋友喝了酒,让自己去帮忙开车,自己没有喝酒,只是吃了些醉虾,“吃醉虾不能算酒驾吧?”驾驶人仉海星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民警依法现场进行了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34.8mg/100ml,属酒后驾驶。

  面对违法事实和交警的说服教育,驾驶员最终说了实话:当天中午喝了白酒,尚未醒酒就带着侥幸来帮朋友开车,没想到还是碰到了交警夜查酒驾。该驾驶员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及降级、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